仅仅过去34天,第二大网络小贷排名生变,腾讯力压字节取得第二名。

6月1日,腾讯旗下“深圳市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付通小贷),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100亿元,增幅100%。此前2020年11月财付通小贷由10亿元增资至25亿元,2021年4月再增资至50亿元。

不久前,4月27日字节跳动刚刚将旗下“中融小贷“注册资本从50亿元增资至90亿元,成为行业第二大的网络小贷公司。距离2021年6月10日“中融小贷“注册资本从30亿元增资至50亿元,仅仅过去10个月。

截至6月1日,最新网络小贷行业前十大机构如下(附最新增资时间)。

目前已有蚂蚁、腾讯、美团京东、度小满、苏宁、360数科、字节跳动等多家互联网公司对旗下小贷机构增资。小贷增资已成热潮。

01

助力信用付产品(分付)和小微贷款

财付通小贷的资产端包括已销声匿迹的微乐分、信用支付产品分付、政策支持的小微企业贷等产品。

此前,财付通小贷曾提供信用卡代偿产品——微乐分。微乐分非全面开放,仅对有资质的用户开放。曾经的入口有两个:1) “微信-我-钱包-信用卡还款-更多还款方式”,2) “微乐分”公众号。

不过,微乐分最后没有做起来,原因是监管机构不支持信用卡代偿业务,认为“以贷养贷”,延后和扩大了金融系统的风险敞口,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直接向贷记卡发放贷款,随后行业切断了此类业务资金来源。2019年后,微乐分业务停滞。

财付通小贷目前推广的信用付产品——“分付”,是定向对有资质的客户开放,不可以直接申请。

分付产品和蚂蚁花呗、京东白条、360微零花、乐信“乐花卡”类似,可以进行消费分期。


微信支付时,分付产品可以直接进行支付并分期,守在巨额流量入口,发展令人期待。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支付类产品也有着政策风险。2021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

“第十五条【嵌套销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在支付页面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以默认开通、一键开通等方式销售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在微信支付生态,除了信用付产品“分付”,微信支付分等,还有一个可以施展的重要领域——小微企业贷款。

对比蚂蚁集团旗下的两家小贷和网商银行,腾讯旗下小微产品还有广阔天地。此次增资财付通小贷后,可以更好地服务小微商户。

首先,微信支付分是类似蚂蚁“芝麻信用分”一样的重磅底层产品,对个人的身份特质、支付行为、使用历史等情况的综合计算分值。商户可以申请接入微信支付分产品方案,进而实现免押金、免预付费、先享后付等服务,提升交易效率,降低坏账风险。

此外,腾讯系财付通也一直致力于小微企业服务。

2022年3月,财付通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小微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的支付服务费九折(90%),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支付账户零钱提现手续费减免。

02

小贷增资,为跨区经营做准备

我们之前写有文章《密集增资小贷,互联网平台有什么难言之隐?》。

2020年11月《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络小贷公司的门槛大幅提高。区域性公司注册资本起步10亿元,而跨省经营的公司注册资本则不低于50亿元。

《征求意见稿》要求,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展业,并且提高了网络小贷注册资本门槛至10亿元,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所以巨头增资小贷忙不停。

业内称,今年以来监管对小贷、融担公司等业务在收紧。《征求意见稿》或暂缓出台,但窗口指导下,实际上一些地方已收紧,小贷需要增资且定价符合监管要求才能开展业务。

去年12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出。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虽然只是草案征求意见,但在现实中地方监管部门对小贷的监管压力增大,因此小贷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也在加快。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近期对小贷机构的注册资本、展业范围、对客定价、放款产品都进行了规定与限制。

另外,银行、消费金融等牌照在2021年审批有所放缓,互联网巨头能够增资网络小贷在政策范围内已属难得。

03

全国小贷总览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232家,从业人员61039人,实收资本7711.38亿元,贷款余额9330亿元,相比年初减少85亿元。

2021年末,全国小贷行业总贷款余额增加550亿元,至9415亿元。小贷行业贷款余额在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的约千分之2.5。

对于腾讯、蚂蚁、京东、美团、字节、度小满、360数科而言,虽然小贷公司在全国金融机构面前微不足道,展业范围和杠杆倍数受限,但是增资小贷公司还是有很多好处——一是缓解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荒”问题;二是作为兜底资金方,有利于开展自营业务、创新业务,便于做联合贷和其他资方不愿意放款的业务。小贷公司在监管新规与政策引导下,正在回归服务实体的本源,未来在金融领域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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