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主打“搜题”“课程学习”“背单词”以及“自习打卡”等功能的“学习类App”越来越广泛地进入到大中小学生的日常学习场景中,满足了学生随时随地享受学习资源的需求,也让更多学生有机会接触到更为丰富的知识。这本是值得肯定的事物,但有些现象却让人担忧:有些媒体揭露了一些“学习类App”的乱象:自习软件变“聊天社区”,用户还可以设计自己的虚拟形象,装扮个人空间;用户在留言区域上演“骂战”,言语粗俗;环环相扣的消费诱导,引导涉世未深的用户购买“课程大礼包”;部分软件内充斥着大量色情、低俗广告……

针对上述乱象,相关法律法规早有禁令,“有法必依”势在必行。我国广告法明确禁止涉黄涉暴广告出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面对一些“学习类App”的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有关部门也在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和法律上规范此类软件的产品设计。

探索出符合用户需求和社会价值要求的盈利模式,确实是一些“学习类App”面临的问题。但打着学习的旗号,却靠着低俗、色情的信息和极具诱导性的广告弹窗牟利,势必不可行。如果软件开发者能够结合不同阶段用户的特点,设置符合相应阶段的内容产品,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学习资源和氛围清新的社区,“付费会员制”等运营模式也未尝不可。

教育是久久为功的“大事业”,不能成为资本逐利的“小生意”。“学习类App”的开发方更应该爱惜羽毛,守住社会责任,遵纪守法经营才能赢得用户和社会的长期认可。而监管部门完善监管手段、有法必依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对危害学生健康成长、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的App划出底线和红线,引导技术为教育赋能,让挂羊头卖狗肉的“学习类App”无处藏身。

王军利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2年07月01日 07 版

原标题:挂羊头卖狗肉的“学习类App”可以休矣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