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资格: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基金研究中心是在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评价机构,根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开展执业活动。我们建立了一套独立自主的基金基础数据库与基金业务规则体系,从证监会基金信息披露XBRL体系接入基础数据并进行一系列的校验和复核,进而由系统自动生成一系列的数据报告与评价报告。

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第十条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投资人的养老投资需求,开发满足不同养老投资偏好的基金产品。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包括:(一)最近 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同时证监会在《暂行规定》起草说明中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中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的实施安排,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后,拟逐步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为此,我们整理了关于养老目标基金的分类规定,并列示了截止2022年6月30日正式运作的178只养老目标基金清单,其中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有93只。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2022年6月30日

一、《中国银河证券公募基金分类体系(2022年7月版)》关于养老目标基金的分类规定如下:

十、基金中基金(FOF)

FOF基金在适用法律规则上分为(常规)FOF基金与养老目标FOF基金,前者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后者适用《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由于三级分类已经暂时到顶无法进行四级分类,考虑到常规FOF基金与养老目标FOF基金在FOF基金中的重要性,所以直接在二级分类层面平行展开常规FOF与养老目标FOF,从而为三级分类提供扩展空间。

(一)(常规)基金中基金(FOF)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基金中基金(FOF)是指将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即ETF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ETF(即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ETF 联接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持有目标ETF的市值,不得低于该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考虑到我国公募基金发展的历史与未来情况,ETF联接基金作为历史悠久的特殊基金暂不列入FOF分类。

(常规)基金中基金(FOF)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股票型FOF、债券型FOF、货币型FOF、混合型FOF、其他类型FOF五个二级分类。

1、股票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2、债券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型基金份额(包括债券指数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3、货币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且剩余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要求应当与货币市场基金一致。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4、混合型FOF是指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债券型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以及其他基金份额,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等相关要求的,分类代码10.4。混合型FOF根据持有的权益资产基准配置比例,划分为混合型FOF(权益资产0-30%)、混合型FOF(权益资产30%-60%)、混合型FOF(权益资产60%-95%)三个三级分类。

5、其他类型FOF是指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某一类型的基金。例如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商品期货基金份额的,为商品期货基金中基金。

(二)养老目标基金中基金(FOF)

根据中国证监会《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采取基金中基金形式的养老目标基金简称为养老目标FOF基金。养老目标FOF基金应当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投资策略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

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或设置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与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匹配。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应当不短于 1年。

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 1 年、3 年或 5 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60%、80%。

养老目标FOF基金根据投资策略,分为采取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目标日期FOF与采取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风险FOF。

养老目标日期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养老目标日期FOF基金根据基金合同适用的退休时间,分为2025、2030、2035、2040、2045、2050等若干个三级分类,每5年一个具体三级分类,以此类推。目标日期和上述日期不一致的,按照分类靠档原则划入最近的分类。例如:目标日期2043就划入目标日期2045这个分类。

养老目标风险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或使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组合风险(如波动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组合风险。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注明。养老目标风险FOF基金根据权益类资产基准配置比例,又分为权益资产比例0-30%、权益资产比例30-60%、权益资产比例60%-80%、权益资产比例80%-100%四个三级分类。

二、养老目标基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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