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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奋战办案一线,在从检路上跋涉前行;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他热忱维护百姓利益,司法为民不离不弃,他用忠诚和执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他就是浦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宏伟。
从检18载,他先后在反贪、公诉、控申、刑事执行、民事检察等部门工作,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始终坚持率先垂范,攻坚克难,办理了系列疑难复杂案件,先后被浙江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金华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虚假调解监督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精品案例。
用心倾听,搭建起检民连心桥
人无难处不上访,这是胡宏伟多年控申工作的感悟。他从公诉部门转岗控申部门后,便全身心投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多年来,每次接待上访群众,他都笑脸相迎,不论来访次数多少,不论反映问题是否处理过,不论来访内容是否合法合理,都认真接待。2015年,他对一件涉检信访案件,他运用公开听证、协助法律援助等办法,多次释法说理,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决定,控告人张某终于接受建议,经民事起诉后由相关涉案人员退还张某42000元不当得利,张某遂息诉罢访。
常某流窜至浦江县仙华街道河山村一厅堂处盗窃一辆电动三轮车被人发现逃跑时,中途被村民黄如炎抓住,但黄如炎左脸也被常某携带的不锈钢折叠刀刺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在刑检部门办理该案时,胡宏伟发现常某系外地流窜作案人员,无经济赔偿能力,而黄如炎家庭生活负担重,又因见义勇为被刺伤,花去医药费7000余元,却未获分文赔偿。黄如炎不幸的遭遇牵动着胡宏伟的心,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也为了更好地弘扬正气,他积极为黄如炎申请司法救助金5000元。
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胡宏伟在刑事执行检察岗位上,他深入监管场所一线,畅通在押人员诉求渠道,认真开展对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工作,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辅导,引导其自觉遵守监规,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刑事诉讼和接受改造;对于怀孕、患有严重疾病和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降低审前羁押率,同时,还认真排查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监督县看守所依法规范履职,任职期间,县看守所未发生脱逃、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驻看守所检察室也被评定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胡宏伟还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监督,2018年2月,胡宏伟在浦江县拘留所监督巡查时发现被治安拘留的张某是一名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但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非但没有受到感化,还承包了一家足浴店,并在店内以营利为目的,容留她人提供卖淫服务,并将获利对半分成。胡宏伟随即启动立案审查,书面建议县司法局及时启动提请收监程序。同年2月底,浦江县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建议书,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依法将张某收监执行原判刑期。
关注民生,情系群众
2019年,胡宏伟来到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是检察院对外的窗口,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胡宏伟深刻明白肩头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工作中,他以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不断探索民事检察工作新机制,积极协助领导推动县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以及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驻法院法律监督办公室查阅卷宗规则》等文件规定,实现民事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推动在全省率先设立检察机关驻法院的法律监督办公室,利用该平台进一步畅通法、检两家沟通渠道。
尽管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但我就是想讨个说法!2020年10月,朱某花等人多年讨薪无果后,来到浦江县检察院咨询,胡宏伟面对情绪激动地朱某花,一边安抚一边引导朱某花进一步梳理相关证据、依法律程序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来在浦江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再审和支持起诉下,农民工朱某花与朱某平、孙某等三人与被告周某达成庭前和解,拿回了被拖欠四年的工资。
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他凭着一身正气,践行着执法为民的铿锵誓言。这就是胡宏伟,一个用心捍卫法律公平的普通基层检察官。
监制|丁成毅
审核|傅俊梅
责任编辑|刘传玺
编辑|付小晗
金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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