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关哲(知本咨询国企创新研究院院长)

2021年9月3日,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

未来,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立,将进一步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上市提供新的路径。

一、北交所的建设思路

1、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准入标准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思路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总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北交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

这里要首先解释一个新三板的概念市场分层。

所谓市场分层,就是将新三板市场中的挂牌企业分别纳入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三个市场层级,从而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并有效降低市场风险作用。

各层级融资、交易功能逐级增强;投资者数量、类型逐级增加;对企业经营质量要求逐级提高,对企业监管标准逐级加强……

具体来看,基础层定位于企业规范,准入方面只要求满足基本挂牌条件,如两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股本不少于500万元等,不设盈利门槛。

创新层定位于企业培育,开始有了明确的盈利要求,并需满足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

精选层定位于企业升级,有四套进入标准,企业满足其中之一即可进入并申请公开发行。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显示,北交所的上市标准平移了新三板精选层的四套准入标准。

上市规则中规定,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

2.强化对原精选层企业的监管

在继承了新三板精选层的准入标准的同时,北交所在对挂牌企业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四项强化。

第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

包括增加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明确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等。

第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

主要是细化了对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披露事项的具体要求,提高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是进一步严格停复牌管理。

以少停、短停、分阶段停为原则,要求企业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

第四,是进一步调整持续督导。

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

二、混改企业的上市需求

1、上市是混改的重要手段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并指出要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知本咨询混改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已有40多家央企和地方国企积极推动上市融资,同比增加79.17%,比2020年全年数据高出10.26%。已完成首次上市融资的国企比2020年同期多50%,正积极推进上市的比2020年同期多108.33%。足见混改企业的上市需求之旺盛。

通过上市,可以帮助混改企业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进一步有效扩大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通过上市可以进一步促进企业治理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有效制衡、规范运作。

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使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形成协调运转、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从而达到和实现落实、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的成效和结果。

在扩大融资渠道方面,国有企业传统的债权融资、信贷支持、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并不能完全适应各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需要。

通过上市,实现股权融资,不仅能够满足各类创新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短期回报的过度追求。

同时,为混改企业带来大量的现金流,优化资本结构,实现更加平稳健康的经营运转。

2、各地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混改企业上市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也明确提出要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的上市以及围绕上市进行各项改革。

2021年初以来,各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对推动混改企业上市也多有提及。

如上海提出,到2022年国资系统将新增10家左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城市等十大创新型领域,开展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相关机制。

山西省提出,要推动国资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激活用好存量上市公司,大力培育新增上市公司,全力提升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

安徽省提出,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并明确指出,到2022年,推动5户企业改制上市,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5户左右。

其他如山东、江西、黑龙江等省,也都提出了明确的新增上市国企数量指标或国企资产证券化率指标,推动混改企业上市。

三、混改企业的上市新路径

1、科创板与新三板

以往,混改企业往往将科创板作为上市目标,认为科创板的含金量要高于新三板。

确实在与北交所建立前的新三板相比,科创板确实有很多优势。

在上市定位方面,科创板的定位更加明确,定位于服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六大领域。

在审核流程方面,科创板更加严格,企业需要经过申请、受理、问询、上会、注册等多个环节,层层审核,方能挂牌上市。但新三板只需要经过申请、问询,问询无异议后,即可挂牌。

在挂牌门槛方面,科创板设置了五套以市值为核心的上市标准,指标涉及市值、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研发费用等多个指标的多种组合。

而新三板如果仅仅是作为基础层企业挂牌,仅需要满足基本挂牌条件,如两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股本不少于500万元等,并不设盈利门槛。

2、科创板与北交所

此次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是对新三板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在上述问题上,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可以说,未来北交所的含金量,并不亚于科创板。

在上市定位方面,北交所明确一个定位,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在处理好两个关系,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的基础上。

以实现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安排,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畅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为三大目标。

在审核流程与挂牌门槛方面,如前文所说,在平移了新三板精选层四套准入标准的同时,又从四个方面加强了对挂牌上市企业的监管。

3、北交所为混改企业提供上市新路径

明确了科创板与北交所在含金量方面并无明显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两者的数套准入标准进行比较。

可以看到科创板的五套准入标准,对应市值分比为不低于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5亿元和10亿元,而北交所四套准备标准,对应市值分比为不低于15亿元、8亿元、4亿元和2亿元。

两者之间市值层次虽有交叉,但区分更为明显,科创板企业市值均在10亿元以上,而未来北交所上市企业市值则将主要集中在10亿元以下。

当然更重要的是,北交所与科创板相比,面向的产业领域更加广泛,可以为那些不能满足科创板条件,但又经营业绩良好的混改企业提供了另一个条上市渠道。

来源:混改风云

编辑丨叶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