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端新闻评论员 赵志疆

近日,郭敬明、于正相继发微博,就作品侵权问题向作家庄羽、琼瑶道歉,引发广大网友对原创作品版权保护话题的热议。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成文娟披露了一桩利用洗稿神器抄袭他人文章的案件,判决被告杭州快忆科技有限公司停止通过后羿采集器提供伪原创服务,并赔偿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万元。

自媒体时代,洗稿无疑是一大公害。很多人都有过同样的体验,总有一些爆款文章看起来很眼熟,虽然在不同地方都看到过这篇文章,但却都无一例外标注着原创。谁都知道,这就是所谓洗稿。对于普通读者来说,看到洗稿文章,就像是被人骗着嚼了一遍剩菜,不仅毫无营养,而且令人望而生厌。对于原创作者来说,意义则大不一样,这不仅是一种粗暴的侵权,更是在实际中起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毕竟,相比起辛辛苦苦的码字,以复制粘贴为主的洗稿简直是太轻松。

有目共睹的是,洗稿产业虽然饱受诟病,但却在一片口诛笔伐中不断壮大。表面上看,这是因为市场需求过于庞大,其实,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违规成本太过低微,甚至,就连判断违规的标准都很模糊。

早期的洗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体力活,以搬运为业者拿到别人的原创稿件,然后进行内容拆解、文字替换,及时组建了庞大的搬运队伍,受精力和效率所限,洗稿规模终究是有限的。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面前,洗稿产业已大踏步跨进智能化操作的2.0时代。摆脱了手工操作的技术限制之后,洗稿产业迅速呈现出规模化趋势,一支搬运队伍操控成百上千个洗稿账号已不是什么难事。在此过程中,所谓洗稿神器起到了助纣为虐、推波助澜的巨大作用。

以洗稿神器为名,形形色色的伪原创工具,一方面降低了洗稿的难度,另一方面则拉低了洗稿的收益。洗稿难度降低,意味着谁都可以从中分一杯羹,搬运队伍日益壮大,必然意味着酬劳越来越低。于是,要想赚取更多的收益,就必须更加密集地洗稿,由此炮制出大量伪原创。内容为王的现实背景中,原创作者的生存环境日益因猖獗的洗稿变得逼仄,无论是从保护知识产权,还是从维护网络秩序的角度出发,都有必要加以强力纠偏。其中第一步,莫过于先铲除那些助纣为虐的洗稿神器。

以洗稿神器为关键词搜索,网络上可以看到大量的广告宣传。以神器为名,开发制作者自然不遗余力进行宣传推介,然而洗稿神器满天飞的局面,不得不令人感到费解:如果说甄别洗稿尚且具有一定技术难度,洗稿神器近乎赤裸裸的宣传本身就是一种挑衅,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惩戒?就此而言,余杭区法院的此次案例颇具标本价值——炮制洗稿神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戒。

令人意犹未尽的是,尽管后羿采集器被认定违法,但以其肆无忌惮对微信文章进行洗稿的恶劣行为,最终赔偿款也只有区区10万元。新的《著作权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将大幅提高至500万元。随着赔偿额的大幅提升,或将让洗稿者感受到切肤之痛。以此为背景,有必要尽快针对洗稿行为明确清晰的法律定义——提高洗稿的法律代价,首先就应该明确什么是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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