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学生学业考评体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打造高质量课堂,杜绝“水课”

《意见》提出,要因校制宜,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以课程、课程组或专业为单位的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 组织教师参加 5 年一周期的赴企业轮训,鼓励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技术技能素质。创造条件推动教师到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挂职交流锻炼。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习方式变革。开展随堂听课优质课评选,强化教师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积极推进“岗课赛证”深度融合。

师德考核将作为评优的首要要求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赋予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适当权重。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教 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企业挂职实训等应计入工作量。突出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办法,发挥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省教育厅将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

严格监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意见》明确,要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过程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严格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内容、难度,切实把好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质量关,探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定期公布教学检查报告。严肃教学事故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将被标注

《意见》要求,高校要更加聚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推理能力、想象力和好奇心、健全人格等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素养,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

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按有关政策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分总量和课程数量,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制度、 休学创业制度、在线学习学分认定制度、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制度、“1+X”证书制度等,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 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 参加实习(实训)。建立完善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高等职 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制度。对于学生论文,注重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对于毕业设计,注重对成果表现形式、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失信人员”或将拿不到学位

《意见》强调,要强化高校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重点,纳入高校常态化管理。健全完善诚信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做到无禁区、全覆盖。坚持诚信教育为先,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诚信教育。

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强化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 等作用。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人员实行“零容忍”制度,在晋升使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学位授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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