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实施的难点问题主要有哪些?股权激励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众多因素影响激励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及其效果,如行业特点、企业治理结构、法律法规、财务问题、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等都是影响因素。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中都会碰到各种难点与问题。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难点
1.缺少法律层面的保障
无论是《公司法》还是《证券法》,对于股权激励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并且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而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即可决定。这与股权激励的审批程序并非完全一致。
2.证券市场不成熟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一直较低,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股票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股票本身的价值,经常出现股价与业绩非对称的现象。在这种股价与业绩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很有可能出现绩优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获利,或者获利很小,而经营不善的亏损公司管理者手中的股权却有可能在行权时获得丰厚收益,从而导致股权的反向激励效应。
3.期权或获授股票的流动性问题
经营者任期届满,或因经营不善被辞退,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企业,那么经营者在企业的股份如何兑现,是由继任者购买,还是由离去的经营者继续持股享受分红?即使由后继的经营者购买,能否按原价购买,退出的期股价格如何评估,等等,都应有原则性的规定。
4.缺少财务、税收等制度上的配套
比如,激励对象持股所获红利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作一次性收入缴纳,还是按月摊薄缴纳,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又比如,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如何进行财务上的处理,也需要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制订相应的会计处理准则。
5.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作为一种长效性激励制度,股权激励计划必须在完善的公司治理下才能发挥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问题仍很突出,不利于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同时又是董事会的主要领导,这就为管理者替自己获取不合理的股权比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2)缺乏独立的薪酬委员会,外部董事比例明显较低,这使得薪酬委员会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从而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发展;
(3)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的情况居多,其检查督察功能较弱。
6.经营业绩如何评价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曾经说过:“只有当期权能够奖优罚劣时,它才是一种有价值的商业工具。”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因此,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应当如何建立,具体又怎样计算,怎样与期权激励挂钩,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难点
非上市公司除了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的普遍问题之外,还由于其未能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使得公司股票没有市场价格,不能通过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实时动态地反映出公司价值,也使公司股票的流动缺少了实现的平台,变现能力不强。因此,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还具有其特有的困难。
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难点有:
1.绩效评价分歧大;
2.行权价格难以确定;
3.持股结构难以把握;
4.行权时间和条件难以设置;
5.员工作为股东的进退机制难以理顺;
6.难以让员工相信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建立员工与领导间的信任机制。
三、如何应对股权激励的难点
尽管实行股权激励面临各种难点,但做好充分准备,能有效解决股权激励的问题。解决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要进行详尽调查
对公司的信息不了解,往往会导致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公平,或者可执行性不强,或者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因此,为了给公司设计一个合适的、能达到激励效果的方案或出具一份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意见书,在方案设计之前由专业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十分必要。
2.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制度要完善
股权激励机制是否能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程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法律治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因为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就无法建立管理层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就无法建立有效股权激励制度。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计划也是核心员工薪酬收入的一部分,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收入。股权激励计划提供的长期股份期权收入,加上年度奖金的中期收入和作为工资的月薪收入,可以使员工在经营过程中兼顾公司的短期、中期、长期利益。
股权激励作为人力资源的一部分,如果要使其发挥作用,就需要公司整个人力资源管理能够达到规范的基本要求。运行良好的人力资源价值管理体系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这就要求企业打造好以下三大体系:
价值创造体系(岗位体系)
价值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
价值回报体系(薪酬激励体系)